壓不扁的玫瑰,終會吐露芬芳,陽光會穿透黑暗,讓番薯仔的枝葉代代相湠。
民主進步黨是在逆境中成立的政黨,彰顯著台灣人的不屈與硬氣,我們終能超越禁錮、跨過藩籬,讓民主的花蕊在這座島嶼上自由綻放。
1949年一紙台灣戒嚴令,限縮了所有人身自由、集會結社、言論出版等基本人權。但對民主自由的渴望,在近40年的歲月裡從未中斷,許多前輩用青春、生命與人身自由的代價,照亮了台灣最晦暗的時代。
1986年9月28日,民主進步黨在圓山飯店組成。這不是一蹴可及的事情,而是台灣人民力量不斷集結、茁壯,讓我們無懼威權壓迫、衝破層層桎梏;隔年衝破黨禁,正式成為一個政黨。
民主自由不是從天而降,從228、林宅血案、陳文成事件、美麗島事件、520農民抗爭、追求100%言論自由的鄭南榕、總統直選抗爭、廢除萬年國代、立委全面改選,廢止刑法一百條…等等,這一路走得堅定且艱辛。
民主前輩從政治黑牢到街頭出發,從地方包圍中央到推動改革,從取得政權到政權輪替,民進黨一路顛簸,有挫折低谷、有激烈辯證、有路線之爭、有改革修正,但面對威迫從不怯懦,也從未忘記台灣人民的託付與期待。
斯土斯民,給予滋養、庇護茁壯,感謝民主先行者們,用青春、生命與人身自由澆灌出的路,35歲的民進黨,有幸能在台灣風起雲湧的年代中,以群體之力推動改革蛻變的里程,未來的路,將帶著台灣數十年所積累的能量與成就,腳步堅定、勇敢前行。
圖片提供:民主進步黨
「刑法100條修正前」的推薦目錄:
刑法100條修正前 在 沃草 Watchout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你可能知道今天是 #921地震 22 週年,但你知道今天也是「#100行動聯盟」成立 30 週年嗎?
《#中華民國刑法》#第一百條 於 1935 年公佈實施,明訂「意圖破壞國體、竊據國土或以非法之方法變更國憲、顛覆政府,而著手實行者」將面臨刑罰。在威權時期,這項法條可說是政府箝制人民言論、結社自由的工具。
1991 年 9 月 21 日,中央研究院院士 #李鎮源、臺大經濟系教授 #陳師孟、臺大法律系教授 #林山田、台教會秘書長 #廖宜恩 等多位學者於臺大校友會館召開「100 行動聯盟」成立大會,以廢除《中華民國刑法》第一百條、釋放政治犯作為主要行動訴求。同年 10 月 8 日,聯盟成員前往中(華民)國國慶閱兵台進行「反閱兵、廢惡法」的 #非暴力抗爭行動演練,卻被軍警毆打、強制驅離。
雖然非暴力抗爭行動最後以失敗收場,不過在聯盟持續施壓下,立法院終於在 1992 年 5 月 15 日通過《中華民國刑法》第一百條修正,表明只有 #暴力行為 才會構成內亂罪。臺灣從此才找回言論自由,異議 #黑名單 也隨之解除。
臺灣的自由民主可謂得來不易。在家賞月的同時,也來看看臺灣的故事吧!
📖刑法 100 條與 100 行動聯盟|https://waa.tw/ExuIeO
📖柔道男神警察大學長林山田| https://waa.tw/qKA5Sm
📖100 行動聯盟命名者廖宜恩|https://waa.tw/0JxITV
刑法100條修正前 在 法律白話文運動 Plain Law Movement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法客電台:在台灣拍 A 片合法嗎?
#法客電台更新了:https://reurl.cc/qmxlm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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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男優在台灣拍 A 片會有什麼法律問題?
首先看到刑法第 235 條的規定,散布、播送或販賣猥褻之文字、圖畫、聲音、影像或其他物品,或公然陳列,或以他法供人觀覽、聽聞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
九萬元以下罰金。
意圖散布、播送、販賣而製造、持有前項文字、圖畫、聲音、影像及其附著物或其他物品者,亦同。
首先要思考的是,參與拍攝算不算製造?
目前大部分實務案例,都是涉及用機器「製造」,也就是物理上的 A 片,製造光碟、CD等。因此參與拍攝算不算製造仍有疑義。
另外,再依據司法院大法官釋字第 617 號解釋,猥褻物品分成兩種,分別是「含有暴力、性虐待、人獸交等等無藝術性、醫學性或教育性價值」的硬蕊(Hardcore),以及「客觀上足以刺激或滿足性慾,而令一般人感覺不堪呈現於眾或不能忍受而排拒」的軟蕊(Softcore)。
如果是 softcore 的內容,只要採取適當的隔絕措施,就不會被認為是散播猥褻物品。
所以有一個判決的法院說,某女於網路設有警告標語,點選已滿 18 歲後,才會進入網路頁面,一般人應可輕易判斷,網頁內容並不適合未滿18歲之人觀覽,有意願者,才會點入。
即便進入網頁後,還要支付 100 美元,才會收到「無修正寫真圖包」,並非進入網頁後,就可以直接觀覽,付費機制,就是最好的管控措施,只有對此感到興趣之人,才會付費購買。
而且本案採取「實名制」,經過認證後,才會寄送「無修正寫真圖包」的連結,有意願者,才會提供自己的身份資料進行登錄,如此可以有效掌控訂閱者,避免外流。本案最後是無罪。
再者,就是有關男優有無收取報酬,是否會涉及性交易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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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打開你的 Podcast app 聽這集 https://reurl.cc/qmxlm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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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集精彩重點 🔞
✓ 回應百靈果:石巴朝,在台灣拍片合法嗎?
✓ swag 有什麼法律問題?
✓ 雞排妹律師
✓ 罵人沒家教是公然侮辱嗎?
✓ 小單元:回應法律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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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白話文運動 #法客電台 #SWAG
刑法100條修正前 在 【思想罪,曾經在台灣發生】 28... - 法律白話文運動Plain Law ... 的推薦與評價
28 年前的今天,中研院院士李鎮源、台大法律系教授林山田、陳師孟等人帶頭成立「 100 行動聯盟」,要求政府廢除《刑法》第100 條。 ... 刑法一百條是什麼? 當時刑法第100 條 ... ... <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