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意日期:係1983年文章,只係寫去報紙的讀者來信,時編輯應係林行止本人,當年的民主派一如2014年,切割低調不理,營劉會只係他朋友,甘浩望神父同托派,我並不是,睇唔過眼寫文撐,當時係房署主任公務員,公然寫政治文章係我先敢。文章剪報我已遣失,再讀況如隔世。
簽署協議後,請釋放劉山青
黄覺岸 信報 1983年12月23日
近日番閱一些舊書籍雜誌及剪報,無意間重温了劉山青事件,事件已經過去兩年,似乎港人已經將這件事淡忘,無人願意提起。可憐的劉山青, 尚有八年靜默的時間等待着他,他有口難言,人生最光輝的青年時間,就此虛渡,雖與他素昧平,亦難免為他難過,更對中國新近建立起來的法治,感到失望。在這香港面臨大變動的時刻,不少年青才俊正積極準備投身在香港這一塊可能是中國的民主綠洲的地方,作出貢獻,一方面固然佩服,另一方面亦難免為他們担心。
最害怕的是反革命罪
於中國刑法,筆者最不明白,最害怕,亦是最不滿意的,就是七九年通過的刑法第九十條到一百零四條的反革命罪,所謂反革命的行為,包括有策動叛亂、叛變,聚聚劫獄、越獄、間諜活動、組織或領導反革命集團等等。這些行為當然都是嚴重的,但這些行為都應有一個目的,就是推翻無產階級專政的政權和社會主義制度,為害中華人民共和國。劉山青所犯的,相信是第一百零二條,就是「煽動羣眾抗拒,破壞國家法律、法令的實施」。這一條最高的刑期只是五年,但劉山青是被判十年,那是被當作首要分子或者罪惡重大來處理了。
從法理的角度來說,劉案有兩點是特別令人失望的。第一是劉山青的行為是否真正符合所觸犯的法例,這一點我們亦定明法院審理案件,除法律不應用西方的司法標準去衡量中國的所謂反革命罪是不合理。但是單就刑法的字面定義上看,筆者實無法相信一個普通的香港人,有胆量及能力去推翻中國政府。或許劉君的某些行為,可以解釋為煽動眾抗拒,破壞國家法律,但由於本案的審訊沒有公開,筆者不應作沒有根據的猜度。不過,假如事實正是如大多數人所講的一樣,劉君的行為只是探望和同情一些爭取自由民主的人士,而其行為却可以作為上述刑事條例的司法解釋的話,這將是非常令人失望的一件案例。
其次是刑事程序的問題。聯合國在一九四八年通過的世界人權宣言,其中第十條為「人人於其權利與義務受判定時及被刑事控告時,有權享受獨立無私法庭之絕對平等不偏且公開之聽審」。法庭的審訊應該公開,以讓人民可以直接監察司法公正性,已經是世界公認的司法標準。中國在八二年通過的憲法第一百二十五條亦定法院審理案件,除法律規定的特别情况外,一律公開進行,被告人有權獲得辯護。
所謂法律規定不公開的案件。是指人民法院組織法第七條。即指國家機密、個人陰私、和未成年人的犯罪案件外,一律公開進行。劉案為何不公開,難道這案是涉及國家機密?筆者覺得這是很難令人信服的,畢竟八年後劉君獲釋之時,我們就知道真相。
還有就是劉君是否得到足夠的法律辯護?他的家人在他被捕後三個月,還未獲通知他被捕,違反了中國的刑事訴訟法,單是這一點,就足以令中國領導人的法治諾言,變成神話。
話又說回來,如果我們認為劉君的被捕及判刑,是一件政治事件,那麼上文所作的法理分析,就變得沒有意義。
如果純從政治的角度考慮,那麼在中英簽署收回香港的時刻,釋放來自香港的劉山青,是絕對符合國家利益的。首先中國的民運早就已經潰不成軍,而國家正努力建立開放親民和實事求是的形象,又何妨釋放一兩個作用不大的角色,故作大方以減少西方國家對中國踐踏人權的指責呢?特别是劉君是來自香港,試想中國在過去多年時間,花在建立港人信心的氣力用了多大?輕輕的把劉君一放,港人對祖國的信心馬上番幾番,本小利大,何樂而不為呢?
釋放劉山青本小利大
鄧小平一手推動改變了社會主義的經濟架構,帶引中國走上富强之路,更一手由殖民者手中收回香港,還有可能在有生之年收回台灣,完成中國的統一大業,在史學家的筆下,必然記上大大光輝的一筆。只是因為劉山青、魏京生、王希哲等數人的事故,史學家在讚美鄧公之餘,亦難免留下一定的批評,一定的責難。
刑法 叛亂 罪 在 臺灣意識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行政院促轉會將於本月26日於台大社科院舉行「解碼壓迫體制:台灣轉型正義資料庫研究成果發表會」,官方首度統計,有殷敬文等10名軍法官在威權統治時期判處大量的死刑,在上萬筆軍事審判案件中,終審判處死刑者共達1153人。
促轉會統計,終審判處最多死刑的前10位軍法官,分別為殷敬文203次、彭國壎181次、范明167次、周咸慶165次、王明馴161次、刑炎初138次、鄭有齡66次、甘勵行66次、陳慶粹41次、解奇寒38次。
為何這幾位軍法官判處的死刑最多?促轉會分析,因為根據資料庫統計,警備總部軍法官在1956年以前約100名左右,而排名前10位的判死軍法官自1950年以來就出現審判紀錄,案件量累加的結果使得部分軍法官判死案件特別多。
促轉會舉例,1954年12月,政治犯呂敏遜因涉及基地組織,「擔任燒飯、搭蓋草寮及開墾山地等工作,並閱讀匪共黨員手冊。」承審的軍法官范明、殷敬文、王名馴3人原本認定呂敏遜違反第5條,判處有期徒刑12年,可是總統蔣介石不同意,批示「應發還嚴為復審」,因此3名軍法官改以「懲治叛亂條例」二條一,將負責燒飯種植的呂敏遜判處死刑。
台灣轉型正義資料庫顯示,起訴時是「懲治叛亂條例」第5條「參加叛亂組織」論罪,但終審時加重刑度變成二條一者,總共160筆資料,相關案例多發生在1956年制定「軍事審判法」之前。
據調查,1952年5月,政治犯吳哲雄因「懲治叛亂條例」第5條遭到起訴,理由是他涉及民主自治同盟,並且閱讀《唯物論辦證法》與《鋼鐵是怎樣煉成的》等書。
在審判階段,軍法官甘勵行認定吳哲雄「意圖以非法之方法顛覆政府而著手實行」,以二條一、「刑法」第59條減刑論處。判決書到了總統府參軍長桂永清階段,則認為吳哲雄「僅多閱讀反動書刊參加集會或於談論中為匪宣傳」,建議改以第5條「參加叛亂組織」論罪。但當這份判決書最終送到蔣介石手上時,最終仍決定以二條一處罰被告,並沒收被告財產。
促轉會指出,至於起訴時是二條一,但終審減輕為第5條者,總共122筆資料,然而,其中僅有39筆發生在1956年之後。2月26日將舉行的「台灣轉型正義資料庫研究成果發表會」,將深入揭開數字背後的歷史。
https://news.ltn.com.tw/news/politics/breakingnews/3444821
刑法 叛亂 罪 在 時代力量台中黨部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開房間/談暴政】—「廢除刑法100條」30週年
📅時間:5/15(六)13:00 - 17:00
🏠地點:台中全國大飯店2樓草悟廳
今年是廢除刑法100條的30週年,時代力量台中黨部以中台灣當作起點,邀請諸多NGO團體共同舉辦【開房間/談暴政】-「廢除刑法100條」30週年的紀念活動。並邀請當年「廢除刑法100條」抗爭的參與者,以及年輕世代的倡議者、政治工作者,透過世代對談,共同構築台灣的未來理路。
➖➖➖
報名連結👉 https://reurl.cc/pmRQMl
➖➖➖
✨【民主之音 造反之聲】✨
#王明哲
常年著力於台灣本土歌謠創作,多次於國內外演唱,寫政治、寫社會議題,也寫環保、寫鄉土人情,更以《台灣》一曲獲獎。王明哲音樂在台灣民主狂飆年代時的社會運動、台獨運動之中,都扮演了舉足輕重的角色。
#張睿銓 #拜柿樂團
擅長用台語歌詞,描述台灣白色恐怖等歷史事件,融入批判與人文思考的歌手。專輯《出走》,在2020年12月獲得美國「JPF音樂獎」(Just Plain Folks Music Awards)首獎的肯定。
四名來自基石華德福學校且熱愛音樂的高中生所組成。因為都在禮拜四(拜四 pài-sì)練團,加上學校的代表性植物是毛柿,所以就叫「拜柿樂團」。
➖➖➖
✨【「任更重、道更遠」— 廢止刑法100條30週年感言】✨
#陳師孟/經濟學家、一〇〇行動聯盟召集人、支持台灣獨立的外省人
經歷:
總統府秘書長、監察委員、台北市副市長、台灣大學教授
1991年參與廢除刑法100條運動,並擔任「一〇〇行動聯盟」召集人。
出身於「外省家庭」,祖父為蔣介石文膽的陳師孟教授,後來基於認為在台灣獨立建國的行列裡,外省人不該缺席的理念,加入「外省人台灣獨立促進會」。
➖➖➖
✨【街頭上的醫生 政壇上的青年】✨
#涂醒哲/財團法人生物技術開發中心董事長、台灣聯合國協進會理事長
經歷:前衛生署署長、嘉義市市長醫師、立法委員
#林恆立/醫師
經歷:台中都診所協會理事長、台灣中社社長
#宋國鼎/時代力量苗栗縣議員
經歷:律師
#吳韋達/時代力量彰化縣議員、時代力量副秘書長
經歷:工程師
#吳佩芸/時代力量台中黨部南屯區主任
經歷:藥師、時代力量秘書長、2018台中市議員候選人
➖➖➖
✨【我思故我罪 思想叛亂犯】✨
#廖宜恩/中興大學資工系教授退休、100行動聯盟發起人
經歷:台灣中社社長、台灣教授協會副會長、台灣教授協會秘書長
#陳正然/獨立台灣會案當事人、蕃薯藤創辦人、痞客邦執行董事
經歷:中華電信獨立董事、無任所大使
#鄭竹梅/鄭南榕基金會董事、鄭南榕之女
經歷:鄭南榕基金會董事
#李宣毅/雪谷南榕法律事務所律師
經歷:台灣人權促進會執行委員、國際特赦組織台灣分會副理事長、民間司改會常務執行委員
#曾偉旻/公視臺語台《台灣新眼界》主持人
經歷:年代壹電視地方組副組長、民視記者、蘋果日報駐美特派、台視記者兼任奧運主播
➖➖➖
✨【台灣黑名單 香港來時路】✨
#蔡明憲/台灣聯合國協進會榮譽理事長
經歷:國防部長、駐美國代表處副代表、立法委員
#楊黃美幸/陳文成博士紀念基金會董事長、早年海外黑名單
經歷:無任所大使、全美台灣同鄉會會長、台灣民主基金會副執行長、僑務委員會副委員長
#林芳如/好民文化行動協會執行長
經歷:好民文化行動協會理事長、主婦聯盟環境保護基金會台中分會執行委員、台灣自由緬甸網絡專案執行
#江旻諺/台灣公民陣線秘書長
經歷:經濟民主連合研究員、港大《學苑》副總編輯
#簡嘉佑/時代力量台中黨部執行長
經歷:時代力量副秘書長、2018台中市議員候選人、島國前進台中辦公室主任
➖➖➖
志工招募👉 https://reurl.cc/7yAX5N
➖➖➖
主辦單位:
時代力量台中黨部、時代力量苗栗黨部、時代力量彰化黨部、台灣獨立建國聯盟、綠色逗陣、臺中市醫界聯盟
協辦單位:
人本教育基金會、台中市大屯區民主聯誼會、好民文化行動、台圓文教基金會、台灣中社、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陳文成博士紀念基金會
#廢除刑法100條 #100行動聯盟 #言論自由 #思想控制